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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公安機關依法查處一批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案件

時間:2021年01月18日    熱線:0311-85290821   來源:中國新聞網

  中新網石家莊1月17日電 (黃歆堯) 據河北省公安廳17日消息,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開展,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,全省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。當日,河北公安機關公布了4類典型案例。

  一、逃避阻撓抗拒防疫措施,妨害疫情防控秩序。2021年1月9日下午,石家莊市元氏縣居民楊某某(男,32歲)違反疫情防控公告中對社區(qū)實行閉環(huán)管控的要求,不顧小區(qū)保安人員勸阻,翻越社區(qū)圍墻到附近購物。因拒不執(zhí)行緊急狀態(tài)下的決定、命令,楊某某被元氏縣公安局處以行政警告處罰。

  二、散布涉疫謠言,擾亂公共秩序。2021年1月6日晚,邢臺市平鄉(xiāng)縣村民王某某(男,17歲)將本人“陰性”檢測結果報告單拍攝照片,委托他人使用PS修圖軟件將結果修改為“陽性”后,發(fā)布到快手短視頻平臺,引發(fā)網友關注,造成不良后果。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,王某某被平鄉(xiāng)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處罰。

  三、泄露涉疫公民個人信息,侵犯他人隱私。2021年1月15日上午,保定市唐縣某單位工作人員李某(女,45歲)將一份密切接觸者初核信息表(包含人員戶籍地址、姓名、身份證號、電話號碼)傳發(fā)至微信群,導致公民個人信息泄露,造成不良影響。因侵犯隱私,李某被唐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處罰。

  四、偽造核酸檢測證明,企圖蒙混過關。2021年1月13日下午,某公司司機賈某某(男,43歲)駕車行駛至京港澳高速高碑店南口檢查站時,出示偽造的核酸檢測報告,被警方當場查獲。因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,賈某某被高碑店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強制措施。(完)

編輯:【郝燁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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